為保障您的安全並在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下維護您的權益,航空運輸行業受到高度管制。
運輸條款
您在預訂機票後,機票代理商應告知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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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班承運人,即機票上注明的承運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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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變更時,機票上注明的承運方之外的其它承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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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轉機型、中轉地、機場間接駁的詳情
補償
航班超售或取消時的權益
全額退票或改簽。
如被拒絕登機,獲得航空公司的經濟補償(1500公里以下的航班:250歐元;歐共體內飛行距離超過1500公里的航班以及所有飛行距離介於1500至3500公里的航班:400歐元;飛行距離超過3500公里的航班:600歐元)。
重大延誤時的權益
重大延誤指:
飛行距離在1500公里以下的航班延誤2個小時或以上;歐共體內飛行距離超過1500公里的航班以及所有飛行距離介於1500至3500公里的航班延誤3個小時或以上;飛行距離超過3500公里的航班延誤4個小時或以上。
如果您所乘坐的航班出現重大延誤,您有權立即獲得茶點、膳食以及酒店住宿(如有需要)的費用報銷。
在延誤五個小時以上的情況下,如果您選擇放棄行程,您可申請退票或獲得返回最初出發地的航班機票報銷(僅在放棄行程的情況下適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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